凡煙小說

第四十二章老奸巨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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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天中午,老板喊我們一起在酒店的中餐廳吃飯。老板坐在我旁邊,他又對我強調說,“要來兩個男生啊,來兩個。”

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,好像是要試探什麽一樣。

如果這個時候,我拍桌子站起來,直接問他一句,“看什麽看,老娘臉上有臟東西嗎?”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。

當然,“起身拍桌子,直接開問”的這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,很快就消失了,在我的腦袋裏不曾留下一絲痕跡。

我畢竟是一個有素質的人,我依然笑著回應他,邊點頭邊回答說“好的”。

過了一會兒,他又看著我說,“現在是誰住二樓的大房間,到時候搬出來,這兩個男生會住進去。”

他顯然知道是我住在那裏,因為他講話的時候一直看著我。這句話好像只是說給我聽的。

“是我呢,我周六休息的時候會搬的。”我看著社長的眼睛說。

社長便不再說什麽了,也沒有再看著我了。

其實我早就想搬了,大房間朝陽,空調是壞的。非常的熱。

餐廳的氣氛非常怪,他叫來服務員,用印尼語點了餐,然後坐了一會兒就出去了。

這當兒,易南連續發了兩條消息。

“好多字啊,看了我老半天。”

“下次見我,你要帶點封口費哦。”

“我現在有點怕你了。”我回覆說。

“這個你不用擔心的。我經歷很多,這點事算啥。”他說。

“我不敢再見你了,覺得一個大秘密被發現了,還很不堪。我覺得丟人!”

“那要是這樣的話,我也告訴你我的一個秘密。”

“拜耳你知道嗎?”他又說。

“不知道。”

“不知道的話,待會兒去百度一下。我25歲的時候就是拜耳中華區的副總。”

“那個時候爬的高,年少得志,後來摔的很慘。”他說。

“為什麽喝酒的是你,醉的卻是我。糊塗的卻是我。”我不理會他的話,繼續自怨自艾。

“我們晚上視頻吧。”他以發邀請的口吻說。

結束談話後,我就去查了拜耳。

百度百科解釋稱,拜耳是著名的世界500強企業之一,總部位於德國,屬於德資企業。公司的四大支柱產業為高分子、醫藥保健、化工以及農業。該公司生產的阿司匹林,被人們稱為“世紀之藥”;與此同時,公司也創造出了“魔鬼的傑作”,就是海洛因。

竟然是這樣厲害的一家公司。

晚上和他視頻,我有點忐忑和局促,所以完全沒有掌握談話的主動權,一直被他牽著走。

“我看你現在不夠大方和自然啊,到時候過來我公司,讓我訓練訓練。”一開視頻,他就說道。

“可是就我這樣的,我在辦公室裏面,還被他們說成是牛逼哄哄。”

“我第一次見你,也覺得你是牛逼哄哄。”

“怎麽會這樣?”

“你當時一走,佳思就跟我說,她怎麽這樣跟你說話啊。”

“啊,我說了什麽啊?佳思她當時不也笑得挺開心的嗎?”

“沒什麽,就這樣挺好的。”他笑著說。“說起佳思啊,我當時接手辦事處的時候,她看我的眼神很飄忽,其他小姑娘看我的眼神也都是飄忽不定的。現在,我帶她們快三個月了,氣質神采完全不一樣了。”

“對了,我想問你,你為什麽會來到棉蘭,會來到這個鬼地方?”我問

“這個啊,我來是幫姐夫的忙,印尼的市場比較亂,不好打。姐夫讓我過來理一理、順一順”

“姐夫,什麽姐夫?”

“姐夫就是醫院的副總。”

“你是皇親國戚,那你為什麽要來找我?”我問。和總編的那段感情就像是一個漩渦,我被卷進去,變得抑郁,狂躁,情緒很不穩定,我僅有的一點自信也消耗殆盡。

“你到底有沒有看清楚?”我說。

“第一次沒有看清楚,第二次看清楚了。”他說。

“嗯,我們不是只見過一次嗎?”

“不是一次,是兩次,第二次是林社長請我吃飯的時候,你也在,我還跟你打招呼呢。”

“對哦,我想起來了,差點忘了。可也只見了兩面啊。”

“見兩面就足夠看清楚了。采訪的時候離得近,但那是第一次見面,我不能一直盯著你看嘛。第二次有認真看,雖然離得遠。但我看人是很準的,我那個時候看到你的眼睛,覺得非常的驚訝,我從來沒有遇到過如此清澈的眼神。”

“你不是故意這麽說,哄我開心的吧?”

“你覺得我淩晨幾點鐘起來陪你視頻就是為了講這句話哄你開心?”他說。

第一次遇到這樣的誇讚,我有點接不上話了。他也停了下來。

然後我們就對著視頻看來看去。

“我發現你的皮膚好好,臉上的顏色很漂亮,紅彤彤的。”說完還截了一張圖片發給我。

是真的很紅呢。

“可是我在報社的時候,他們都說我的臉很慘白啊,像生病了一樣。有一次社長走到報社,直接指著我說,肖可,為什麽你的臉這樣蒼白。我就不知道怎麽接話嘛,我就在心裏想,為什麽是蒼白——蒼白,我從小到大都很白的好嗎?但是我沒有說出口,社長就指著我說,啊,現在紅了,然後他就走了。”

聽到這個笑話,易南哈哈大笑起來。

“對了,你不是說你看人很準嗎?”我說。

“那你看我們社長是什麽樣的人。”其實我是想讓他幫忙看看徐林,但自己都覺得沒必要了,所以話說出口的時候,又變成了社長。

“老奸巨猾。”他說。

“啊,怎麽會。社長在我眼裏一直都是很好的人啊,怎麽就成老奸巨猾了。”

“他是很善於隱藏和偽裝的人。他和他岳父之間的矛盾,我多多少少知道一些。”易南說。

“你怎麽知道的,你才來棉蘭不久嘛。”

“你們的林社長跟我講的啊!”

“他還跟你講這個,不是有句話叫做家醜不可外揚嗎,他怎麽自己跟你講這個。”

“他把他岳父講成壞人,叫我不要去那邊放廣告。還跟我說,廣告只能放到訊報。”

“所以,你的廣告是只放到訊報嗎?”

“怎麽可能,在訊報投廣告其實起不到多大的作用,受眾只有一小部分的華人。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是在邱一平,也就是林文勝岳父旗下的印尼文報刊上投放廣告。這樣的話,華人和印尼人都能照顧到。”

“所以,你是怎麽處理的?”

“我兩邊都放。”他笑著說。“對了,關於林文勝和邱一平之間的恩怨,我了解到的版本是當時邱一平有幾個案子抓在林文勝手裏,所以鬧翻了。”

“案子,什麽案子。”

“林文勝不是讀法律的嗎,在做律師的那幾年,接了一些案子。他岳父當時也是很放心地把案子交給他。後來,可能他想利用這個要挾邱一平,所以他岳父很生氣,不認他這個女婿。”

“天吶,怎麽會是這樣的。”

“林文勝這個人做事還是挺有手腕的,在華人圈的黑料有很多。不過,他應該不會用這種手腕對付你們小姑娘。所以,你大可放心。”

“哇,這又一次刷新了我的腦容量。”我感嘆道。

“對了,我想問你一個問題。你不是說我們社長老奸巨猾嗎,你覺得自己什麽時候能成為他的對手。”我問易南。

“在這個方面,我永遠都不會成為他的對手。”

“我是幹大事的人呢。”他又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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